


范蠡「Fàn Lǐ」(前536-前448年),字少伯,春秋末期的政治家、军事家和经济学家。楚国宛(今河南南阳)人。从汉武帝独尊儒术、抵制商人开始,我国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中,均以“士(这里的士,不是广泛的知识分子,而是儒家知识分子)、农、工、商”为列,士为首,商为末,即使在商业发达的宋朝,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,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,却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(除史记外)。但在司马迁的记载中,我们至少可以看出,在汉初以前,人们对商人并没有这么歧视,所以他能被记载到《史记》中,供后世泛读!
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,辅助勾践廿余年,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。范蠡以为大名之下,难以久居,遂乘舟泛海而去。后至齐,父子戮力耕作,致产数十万。齐人闻其贤,使为相。范蠡辞去相职,定居于陶(今山东定陶西北,另一说法为山东肥城陶山)经商积资巨万,称“陶朱公”。
范蠡既能治国用兵,又能齐家保身,是先秦时期罕见的智士,史书概括其平生“与时逐而不责于人”。范蠡是越王勾践的大臣,足智多谋,帮助越王打败了吴王,成就了霸业。庆功会上独少范蠡,原来他隐姓埋名,逃到了齐国去了,临行前给另一个功臣文种写了一封信说:“高鸟己散,良弓将藏;狡兔已尽,良犬就烹。夫越王为人,长颈鸟喙,鹰视狼步,可与共患难而不可与其处乐,子若不去,将害于子。”文种不信,终成剑下之鬼。范蠡在齐国经营农业和商业,发了大财,他把金钱看得很淡薄,把钱财都分散给穷朋友和疏远的亲戚。范蠡能发家致富,又能散财,在人们心目中是难得的活财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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